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公
告
登报挂失证件
|
发票登报挂失
|
软文新闻发布
|
公司公告登报
|
公告通知登报
|
法院登报公告
|
章类作废登报
|
招聘登报广告
|
遗失挂失登报
|
寻人寻物启事
|
证件丢失声明
|
报纸报花广告
|
网站首页
中国改革报
新京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晚报
北京日报
人民法院报
农民日报
中华工商时报
法治日报
中国商报
国际商报
中国税务报
您的位置:首页
公告中心
遗失挂失登报
发票丢失被盗报告办税流程
来源:本站 点击数:
2660
次 更新时间:2020/8/5 15:28:22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刷新页面】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
普通发票代开办税流程
下一篇: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丢失了,如何登报挂失,多少钱?
公告导航
登报挂失证件
发票登报挂失
软文新闻发布
公司公告登报
公告通知登报
法院登报公告
章类作废登报
招聘登报广告
遗失挂失登报
寻人寻物启事
证件丢失声明
报纸报花广告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联系手机:18500349007
电子邮件:12559007@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
友情链接
北京青年报
登报挂失网
中国商报
法制日报
中华工商时报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中华工商时报_中华工商时报官网_中华工商时报电话_中华工商时报广告部 |
京ICP备13028575号-6
邮件:12559007@qq.com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