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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免征86项年减负53亿
来源:本站 点击数:2658次 更新时间:2020/8/5 16:14:22
日期:2013-11-26    来源/作者:南方日报 牛思远 黄颖川

编者按

  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为扶持中小微企业拿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广东省政府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惠民务实的政风。政策的出台更是得到众多企业的欢迎。本报从今日起推出“扶持中小微企业出实招”系列报道,从减费、免税、贷款、创新、信息化五个角度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扶持中小微企业出实招
       解读落实

  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下调20%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明确提出,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内,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免征。同时,减收治安联防费,并推动尽快取消该项收费。此外,还将加快研究完善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规定。

  作为《意见》着重单独提出的堤围防护费和治安联防费,是多年来企业呼声最大的两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南方日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初步预计,堤围防护费下调20%,每年便可为企业减负20亿元。

  《意见》还特别指出,在保证足额上缴省级统筹部分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自行决定是否“封顶”征收堤围防护费。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则是治安联防费。由于治安联防费收费标准由各市县制定,造成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的不统一。近年来,企业和群众对治安联防费的征收反映较强烈。去年8月1日起,广东省已取消针对流动人员收取的每人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深圳、珠海、东莞、肇庆、河源、汕尾6个市已经全面停止征收治安联防费。

  根据近期国家部署,自2013年11月1日起,我省全面取消治安联防费(粤财综〔2013〕229号),每年可为社会减负近2亿元。

  去年以来已取消免征收费86项

  去年以来,广东省已经取消和免征了行政事业性收费86项,年减轻社会负担约53亿多元。

  广东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向小型、微型企业免收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劳动合同文本费、劳动年审证照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拱北口岸一站通远程卡费共5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

  与此同时,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2012〕115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我省对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等四类企业免征3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征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涉及金额11.23亿元。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省从2013年9月起开展了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口岸、港口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社会团体、企业等。检查的时限为2013年l月l日以来发生的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制定收费标准;是否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是否转变收费方式;是否将行政职能移交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实施有偿服务;是否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牟取高额利润;是否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并收费等.
此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从2013年10月10日至2014年6月30日,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的范围是涉企收费行为的政府部门(含下属单位)及行业2012年以来的收费行为,检查重点是建设、交通、环保、工商、消防、商业银行等部门和行业。

  厅局专访

  省物价局局长林积:

  清费治乱“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广东省物价局局长林积表示,近年来,我省按照“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的原则,不断加大清费减负力度。仅今年,我省就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69项,年减轻社会负担约46亿多元。

  林积表示,下一步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已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各项规定。要及时派出督查组,加强对“清费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清费工作落实生效。

  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收费评估制度,主要围绕收费项目是否需要保留、收费标准是否需要调整、收费范围是否需要改变等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对收费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三是加强收费公示、公开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宣传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相关政策,使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企业反响

  更愿意把大订单放到广东了
翔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国恩是在东莞和苏州都有设厂的台商,听说此次广东下调了20%的堤围防护费,他竖起了大拇指。“这让我们更愿意把大订单放到广东来生产了。”

  赖国恩说,堤围防护费虽然金额的绝对数字不大,但对中小微企业来说毕竟也是成本的一部分。过去,他还发现堤围防护费在征收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有的企业交有的企业不交,或者有的交得多有的交得少。

  他表示,由于这个收费项是按照企业营业额作为征收基数的,像翔国工业这样的外贸加工型企业,会倾向将订单放到征收标准低一点的地方生产。苏州在地方税费和企业便利化方面比东莞优势更好一点。“过去,在市场和生产成本一样的情况下,可能会更多把订单放在苏州那边。”

  专家点评

  清理收费展现政府服务民生的诚意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过去的税费问题长期受到老百姓的诟病,有人甚至调侃说政府只要一提“管理”就意味着收费。相比之下,税收的管理相对比较严格,而收费项目则监管上相对复杂一些,也更容易出现不公平的问题。

  朱列玉认为,目前在税收方面,“营改增”改革已经给中小微企业带来了实惠,而一些收费项目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比如治安联防费,本来治安就是政府的职责,老百姓为政府的公共服务已经交过税了,再收费说不过去。”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杜金沛认为,像治安联防费的取消,可能绝对数额不大,但全面清理收费,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也不仅是降低成本,更是让企业主看到广东政府提供更好发展环境的态度。“广东的中小微企业相比江浙有一定差距,我们在投资创业环境上确实需要做得更好,让企业看到政府的诚意。”

  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黄颖川
通讯员 粤价综

  策划统筹:郭亦乐 谢思佳

  图表:张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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