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登记证是外商企业、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凡未办理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的,应持以上资料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外汇登记证遗失需在指定报刊发布外汇登记证遗失声明。
外汇登记证挂失声明热线:010-51058285如遇占线请拨打:13701118485 登报格式(仅供参考): 遗失声明 XXXXXX公司 (注册号:110xxxxxxx)不慎将外汇登记证丢失,登记证号:x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外汇登记证如何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 照) 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外汇登记证如何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事项变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等) 2、外汇登记证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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